主題2011台灣國展油畫比賽初審入圍名單暨繳件複審注意事項日期2011年4月20日說明一.依據2011台灣國展油畫比賽辦法暨初審評審委員會決議辦理。二.2011台灣國展油畫比賽,感謝各界踴躍參賽,本屆計有國內外共403件作品參賽,已於2011年4月18日舉辦初審作業竣事,經初審評審委員會主席詹浮雲,評審委員王守英、曾興平、蘇憲法、林兆藏、許自貴、卓來成、楊騰集、吳如玉等九位評審委員經過三小時評選,依票數結果選出133件入圍作品,通知繳件進行複審,本會已以限時郵件通知入圍者,請參賽者留意信件。三.參加複審之作品,送件日期自4月25日至5月10日止,收件時間:每日09:00~22:00,假日亦收件,親送或貨運送至台灣國展委員會 收(地址: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98號 電話:07-5313131),本會將於5月15日在本網站公告作品收件結果,請參賽者自行上網查閱。四.複審畫作繳交時請裝裱,背後加木板,前以壓克力裝面;從海外或離島投件之參賽作品,得免錶背裝框,以捲筒包裝妥適投件即可。作品標籤請填寫清楚緊貼於作品背面左上角,並附上作品完成照之底片或光碟,需於原作相符,製作得奬專輯用,務必注意照片品質與畫素。五.作品包裝方式。請以紙盒或膠泡紙裹覆,並於外包裝上註明作品名稱、參賽者姓名及未得奬之退件方式:自取或貨運代送;送件時由主辦單位開具之收件收執聯,請妥適保管,藉資賽後退件;如委託貨運代送者,以貨運業者之簽收單為收件憑證,本會不另開收執聯。本會將於5月15日在本網站公告收件結果,請參賽者自行上網查閱,不再另行通知。六.本會謹訂於2011年5月19日於同址進行複決審,歡迎蒞臨隔線觀評;並於同年5月25日在本網站公告本屆全體得奬名單及頒奬日期並書函通知得奬者,請參賽者上網查閱。七.2011台灣國展油畫比賽初審入圍名單如列:2011台灣國展油畫比賽初審入圍名單 (請開啟檔案下載) 主任委員 林 富 男 20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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