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2013臺灣藝術研究院油畫比賽初審入圍名單暨複審收件注意事項.說明:一、依據2013臺灣藝術研究院暨台灣藝術研究院油畫比賽辦法暨初審評審決議辦理。二、本屆油畫比賽,感謝各界踴躍參賽,計有中國大陸、美國、德國、澳大利亞、紐西蘭、香港、澳門等,海內外共387件作品參賽,已於2013年3月13日舉辦初審作業竣事.經初審評審蘇志徹、蘇連陣、廖本生、簡昌達、林偉民五位評審委員經過四小時評選,依票數結果選出137件入圍作品,通知繳件進行複審,本會以限時郵件通知入圍者,未入圍者以平信通知,請參賽者留意信件。三、參加複審之作品,送件日期自4月1日至4月10日止,假日亦收件,收件時間:24小時,親送或貨運送至臺灣藝術研究院或台灣藝術研究院 收(地址:台灣803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98號 電話:+886-7-5313131),本會將於4月15日在本網站公告作品收件結果,請參賽者自行上網查閱。為便利台灣花東地區之參賽者貨運畫作,本會與台東縣政府合作,請花東地區之參賽作品,4月8日至4月10日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中午12:00~13:30不收件),將複審原作包裝妥適,送至台東美術館;本會將於4月11日派車至台東美術館將畫作運至評審地點。四、國內參賽者,繳交原作複審,請將作品裱框,背後加木板,前以壓克力裝面(可裝亦可不裝);作品送件表及照片光碟請緊貼於畫作背面左上角。照片光碟內容為作品完成照片1張及參賽者近期照片1張(正負底片或解析度達300dpi以上圖檔之光碟、照片均可),其照片用於製作得奬專輯及藝術家證之用途,務必注意照片品質與畫素。五、海外及離島之參賽者,繳交原作複審,得免錶背裝框(亦可裝框參賽)。未錶褙裝框之作品,請將畫布以捲筒方式裝入硬式圓筒包裝妥適,惟仍請參賽者注意作品勿擠壓。請附上:(1)原作未包裝前,先行全圖拍照1張及四邊局部拍照4張照片(以保障畫作在運送過程中之完整性,務求畫面清晰);(2)作品完成照片1張及參賽者近期照片1張(正負底片或解析度達300dpi以上圖檔之光碟或照片均可),其照片用於製作得奬專輯及藝術家證之用途,務必注意照片品質與畫素;(3)作品送件表。以上3項文件請以紙袋裝妥,與原作一同寄至臺灣藝術研究院或台灣藝術研究院 收,聯絡人:柯芷吟地址:台灣803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98號 電話:+886-7-5313131,行動+886-919773121六、作品包裝方式:國內參賽作品請以紙盒包裝,海外及離島未裱框之參賽作品請以硬式圓筒包裝,並於外包裝上註明作品名稱、參賽者姓名及未得奬之退件方式:自取或貨運代送;送件時由主辦單位開具之收件收執聯,請妥適保管,藉資賽後退件;如委託貨運代送者,以貨運業者之簽收單為收件憑證,本會不另開收執聯。本會將於4月15日在本網站公告收件結果,請參賽者自行上網查閱,不再另行通知。七、本會謹訂於2013年4月24日於高雄漢王洲際飯店(台灣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98號)進行複決審,歡迎參賽者蒞臨隔線觀評;並於4月25日在本網站公告本屆全體得奬名單並書函通知得奬者,歡迎上網查閱。八、2013臺灣藝術研究院油畫比賽初審入圍名單:(請下載檔案)2013臺灣藝術研究院油畫比賽初審入圍名單
▌公 告